房天下> 正文

合肥房屋租赁管理法 鸽子笼最高罚万元

房天下合肥二手房网  2013-04-09 15:51:00  来源:房天下合肥二手房
[提要]从今年5月1日起,《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将正式施行,而如果你出租的房屋太“鸽子笼”,或者将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地下储藏室出租给人居住,最高将领到万元的罚单。

合肥的婆注意喽!从今年5月1日起,《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将正式施行,而如果你出租的房屋太“鸽子笼”,或者将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地下储藏室出租给人居住,将领到万元的罚单。

根据《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,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十五日内,出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,载明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出租房屋的坐落、租赁用途、租金数额、租赁期限等。

违规者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个人不改正的,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;单位不改正的,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
有些“婆”将住房分割成“鸽子笼”对外出租,今后也有了一道红线。出租住房的,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出租单位,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十平方米,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“出租房屋不符合出租单位或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要求的,或者将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,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不改正的,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”相关负责人介绍。(来源:中安在线)

109㎡3居房首付15万 房主急售经典户型

月供低至1111元 毛坯房装修经典案例

温馨两居首付7.5万 抢跑低价市场

首付只需11.4万 抢购72㎡中装两居房

中国移民涌入新国度 推高房价引不满

责任编辑/zhangwenying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

微信扫码打开

房天下小程序